注意!二建考后除了查分,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考后资格审核。
以下内容整合自各地2023年二建报名考务文件。
后续具体的审核要求、所需递交材料,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考后资格审核
陕西:
公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后,成绩上线人员需在综合服务中心官网考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网络资格审核(免科考生在网络上传资料后,须携带资料原件到报名地线下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材料及进行线下审核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当年审核。网络审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有关详情请考生关注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陕住建综合服务中心)。
重庆:
考后资格核查。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具体核查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天内发布,请考生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安徽:
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江苏: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我省将于9月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去年,徐州和泰州核查了考生历年来全部社保信息,非常严格。)
宁夏:
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核。拟取得证书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凭证之一)及免试所需相关证书(以上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二级建造师考试增报专业成绩合格人员不进行资格复审。
西藏:
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我厅将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本人成绩合格,但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情况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广西: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福建:
考后现场核查。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具体承担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上述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云南: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
广东: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河北:
考后审核。考试机构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比对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湖南:
考后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2。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南:
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山西: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发文通知,请密切关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及相关部门官网。
青海:
资格复核。成绩发布后45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山东:
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
海南: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
辽宁:
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黑龙江: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贯穿本项考试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四川:
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内蒙古:
考后公示。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新疆:
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文件未提及
湖北、甘肃、江西、吉林、北京、浙江、上海、天津:
报考文件里没有提及。以后续官方通知为准。